我有明珠一颗。

最近在网上总是看到一些关于前任的话题。
我无心参与。
觉得前任这种生物过去就是过去,
没有必要反复缅怀。
如果非要来个注解,
我想我会说,
我对你的怨已经没有了,
当然,曾有的爱也一同没有了。
过好自己,不必相告相见。
(不和前任联系,我觉得是对彼此现任一个基本的尊重,都是单身那就随便喽,但是,当初能走到分手也必定是有双方都不能忍受的原因,所以还是见好就好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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